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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则
一、借书证的办理和使用
1、本校教职工、学生的一卡通由学校统一办理开通后,便具备借书证功能,可以凭卡进入图书馆阅览和借书。
2、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借阅图书,不得转借、代借。对转借、代借者一经发现,将暂停图书借阅功能,经本人解释原因并持系部证明后方可恢复。
3、一卡通应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时应及时到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,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产生的一切后果,均由本人负责。
二、图书借阅规则
1、借阅范围: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,工具书、原版外文文献、港台文献、过刊合订本及报刊等原则上不外借,特殊需要经同意后方可外借。
2、外借册数:学生6册,其中文学类图书限借2册;教师30册;行政后勤人员20册。
3、外借期限:学生专业图书借阅期限为2个月,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1个月;教工专业图书借阅期限为6个月,文学类图书借阅期限为2个月。
4、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,读者可在图书到期前通过微信、图书馆网站或到图书馆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(读者可关注图书馆微信二维码,绑定读者证号,可手机自行续借。读者证号为学号或OA号,密码与用户名相同或“123”,如有密码错误等问题可联系一楼借阅台服务人员)
5、借出图书虽未到期,如遇特殊情况,图书馆有权通知其归还。
6、离校手续的办理
(1)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,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逾期款,毕业离校手续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。
(2)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时,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逾期款,方可办理。
7、开放时间和借阅时间
开放时间:一楼阅览室和二楼电子阅览室 每日 8:20—22:00
二楼至七楼阅览室 每日8:20—21:00
借阅时间:每日 8:30—21:00
1、读者只限在本区内阅览报刊,概不外借,未经允许请勿带到其他阅览场所;
2、报刊阅览后请对照报刊名称标志放回原位,请勿随意乱放;
3、爱护书刊,不在书刊上划线涂写;
4、保持馆内安静,切勿大声喧哗及交谈,手机静音;
5、请注意衣冠整洁,保持馆内整洁、卫生,不乱扔纸屑、饮料瓶等垃圾;
6、请勿随意乱动馆内的办公设备;
7、馆内严禁烟火,禁止吸烟,请严格遵守;
8、请勿用书包等物品占位,离开时带走个人物品,如有遗失,后果自负;
9、遵守规章制度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
四、读者违章处理
1、读者应按期还书,超期每天交逾期款 0.10元/本,如有逾期款未结清,系统将不允许继续借书。还书日期可在图书馆一楼借还处查询或登陆图书馆网站自行查询。
2、借书时,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缺页、画线、污损、破损等情况,如有上述情况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。读者应妥善保管好所借的图书,如有缺页、污损、破损、画线等情况,视其情节,以书价的20%~200%赔偿;损坏或丢失图书条码者,每个条形码赔偿2元。
3、当读者所借图书丢失时,可在一个月内以同版本、同装帧图书赔偿,每本另收工本费5元;当无法用同版本、同装帧图书赔偿的,按以下办法处理:
(1)贵重图书(如原版外文书、港澳台图书),一律按原价的5倍赔偿;
(2)成套多卷书、丛书、配套工具书,遗失其中一册则按整套书价的3倍赔偿;
(3)馆藏复本数在1-2册的,按原书价的4倍赔偿;
(4)馆藏复本数在3-5册的,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;
(5)馆藏复本数在6-10册的,按原书价的2倍赔偿;
(6)2000年前出版的印刷图书按原书价的8倍赔偿。1990年前出版的印刷图书按原书价的12倍赔偿。
4、凡遗失报、刊可购买相同报刊偿还;无法偿还相同报刊的,按以下规定赔偿:
(1)当年期刊需装订的,按全年价格的2倍赔偿;不需装订的期刊,按本册价格的4倍赔偿;
(2)馆藏合订本报刊按全年价格的3倍赔偿;外文原版期刊合订本按全年价格的4倍赔偿,并收取装订费、加工费10元;
(3)如随意涂写、撕剪、污损报刊,将按报刊全年订阅价格的20%~200%进行处理。
5、对未经办理借阅手续,有意将借阅文献带出图书馆或盗用他人借书证借书,将图书据为己有者,除按所带文献原价5倍罚款外,还要通报其所在二级学院、班级,情节严重的报校保卫处。
1、借阅和归还地点: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。
2、借阅时间及期限:周一至周五8:30—11:30、13:00—16:00可办理外借手续。读者每次可借阅1台Kindle设备,学生借期为15天,教师借期为30天,不得代借转借。
3、借阅电子书阅读器时,读者应当场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及齐全,如有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反应。一旦离开柜台后,衍生的毁损等问题,由读者自行负责。
4、Kindle需按时归还;逾期不还,每台每天收取滞纳金0.5元;如逾期1月不还者,将通知相关学院协助归还,并限制Kindle借阅资格。
5、温馨提示:电子阅读器不同于纸质书籍,电子墨水屏和液晶屏脆弱易损,请在使用和携带过程中注意防挤压、防摔、防水,切勿用尖锐物体触碰屏幕。
6、赔偿规则:人为造成的故障和损坏参照各类设备维修的标准赔偿。读者若遗失电子书阅读器或皮套,需及时向图书馆报告,经同意后可购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机器、皮套赔偿或按设备市场价赔偿,其内置电子书的赔偿由图书馆酌情考虑。
7、禁止事项:严禁强行注销账号和重置设备操作,违者将上报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处理。
1、必须凭本人一卡通入室,做到先刷卡后上机;
2、遵守校纪馆规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,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故障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,不要擅自处理;
3、严禁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以及在网上传播和浏览不健康的信息,严禁利用上网玩游戏,一经发现,将取消上机资格;
4、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不得携带饮料和食物入室,严禁吃零食、乱丢乱吐,严禁吸烟;
5、爱护公物,如损坏电脑及其他设备,照价赔偿;
6、下机时应自觉关机,并把耳机挂放在原处。
七、关于信息素养的培养
信息素养的培养是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,为了使学生具有有效和高效地获取信息的能力、熟练和批判地评价信息的能力、精确和创造性地使用信息的能力,图书馆将开展新生入馆教育,并对学每位学生进行各类资源的检索与应用、学生信息素养课程等培训。
八、本规则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